第98节(2 / 2)

“办不到!”艾洛也不反抗,任由沈劭的拳头落在自己身上,试图坐起来抱住沈劭,痛苦地嘶吼,“我不会离开你的,就算你打死我,我也不会……沈劭,我不求你原谅我,我不求你爱我,只要让我留在你和小离身边,哪怕只是做佣人照顾你们,我也愿意……但是你不要娶别人好不好?我真的接受不了!”

“不会离开?”沈劭停下了手,揪着艾洛的衣领质问,“我生小离的时候你他妈在哪儿?我生完孩子不到一个月,做手术差点死在手术台上的时候你他妈在哪儿?现在知道回来认亲了?”

艾洛苦笑着流泪,“我在,我一直都在。”

沈劭一愣,“什么?”

艾洛,也就是君黎,缓缓道:“我一直在你身边,只是怕你不愿意见我,所以不敢以真面目站到你面前。你生小离的时候我在,我伪装成了护士和你一起进的产房,你做手术的时候,我也在,我亲自推你进了手术室,你不知道,我看着你痛苦的样子,我的心都快碎了,要是那天你出了意外,我真的也要活不下去。”

他深吸了一口气,抱紧了沈劭,继续说:“可我不敢和你相认,我怕你不想见我,当初你宁愿死也不愿意和我在一起,所以我只能选择另外一种方式接近你。可是我高估了我自己,当听到你要和别人结婚,让我的孩子认别人当母亲时,我还是忍不住。沈劭,之前都是我错了,我用错了爱你的方式,你让我补偿你好吗?你别赶我走,你把我当成你家里的一个家具,一个摆设,别不要我,求你了……”

“谁不要你了?谁要赶你走了?”沈劭过了许久,才哑着嗓子说,“要是真不要你,早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把你赶出去了,你以为你那点伪装,能骗的了谁?”

君黎猛地抬起头,眼里漫卷过狂喜,“真的?”

沈劭扭过脸,不让君黎看到自己变红的眼眶,推他佯怒,“假的,你给我滚。”

“不!”君黎想笑,却扯动了嘴角上被沈劭刚刚打出来的伤口,他也顾不上疼,高兴地一连声说,“你早就认出来是我了是不是?但你没赶我走,说明你还是愿意和我在一起的是不是?我不滚,我不滚,这次就算你赶我走,我也不会离开你!”

“蠢鱼,”沈劭想维持面无表情,可终究还是抵抗不了君黎的热情,眼角湿润泛着晶莹,他看着君黎,无奈地问,“你到底懂不懂什么是爱?”

君黎凑到他的眼角,吮吸掉沈劭将掉未掉的眼泪,“以前不懂,现在似懂非懂,求你教教我,我愿意用一辈子来学,好不好?”

沈劭看着君黎许久,一声轻叹,终于还是忍无可忍地亲了上去。

第64章 炮灰枪手逆袭记

君郁早就眼馋沈劭家的小人鱼, 他的亲侄子了,他见小离这么可爱,不禁也心痒难耐,整天磨着陆时今要他给自己生小人鱼, 陆时今被他念叨的不胜其烦。

幸好没过多久, 沈劭和君黎就和好了,而大圆满结局后, 观众爽度值和剧情完成度都达到满条, 这个世界的任务终于完成, 陆时今和君郁可以从这个世界里传送离开。

知道自己会和君郁肯定会在下个世界重逢, 所以这次分开陆时今也没多少不舍, 只希望下个世界211别再出什么幺蛾子, 搞出来个坑爹任务他就谢天谢地了。

人鱼世界慢慢变成泡影从陆时今的意识里抽离,当天再次睁开眼时, 已经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这个世界的剧情信息像潮水一样涌入了他的脑海。

这是一个现代职场剧, 以网络小说风靡互联网, 网文快速发展为时代背景, 讲述了一个原本生活落魄的中专生, 名叫王励志, 因为没有文凭找不到好工作,偶然一次机会接触到了网文,发现了自己在网文上的天赋。

一本成神,一举成名, 王励志从一个没人看的起的中专生变成了最畅销的网文大神作家、影视版权ip大户,拥有数千万死忠书粉在各个平台为他摇旗呐喊, 从此x丝逆袭,跻身人生赢家的行列。

故事听上去不过就是普通的爽文标配套路, 但奈何现在人心浮躁,观众就爱买这些无脑爽文爽剧的账。

可观众眼睛看到的,只是编剧想让他们看到的故事的冰山一角,更多的,是没有曝光出来的,隐藏在冰山下面的那些污秽浊流。

陆时今的角色,是王励志刚接触网文时,对网文这一行还一窍不通时的启蒙导师。

陆时今也是一名网络小说写手,他这个人活的简单,大学的时候,其他同学忙着谈恋爱玩游戏,而他唯一的爱好就是看小说和写小说。

陆时今大学毕业后,因为患有社交恐惧症,不想出去工作和人接触,于是大学一毕业就选择了全职写网文。

他从大一开始写网文,虽然说成绩在众多网络写手中不见得多突出,但他胜在勤奋。

陆时今给自己定的要求是每天日更一万字,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几乎全年无休,靠着更新勤奋也积累了一小批书粉支持。

王励志和陆时今是在一个文学论坛里认识的。

王励志中专毕业后就没读书了,他是家中独子,父母宠溺,也舍不得他小小年纪就出去打工,于是一直在家游手好闲。

有次上网,无意中看到一条新闻,说某某作家的作品被影视公司看中,以数千万的价格买下版权,一下子成了千万富豪。

王励志看完新闻后,灵机一动,不过就是写故事,别人能写他也能写,别人能赚几千万,他怎么就不能赚几千万?

坐电脑前敲敲键盘而已,钱来的轻松又容易,不就是最适合他干的工作?

王励志这个人虽然文化水平低,但脑子很活泛。

他第一次接触网文这一行,不懂得行业内水的深浅,便想着找个人来带带自己,省得走了弯路。

而陆时今没什么朋友,平时除了和读者交流,就是泡在各大论坛吹水,有次发帖不小心把自己的写作信息说得详细了点,被有心人王励志顺藤摸瓜找到了陆时今的马甲。

陆时今其实在他签约的文学网站写文的作者中,只能算个小透明,但在连小透明都算不上的王励志眼里已经算是大神人物了。

王励志破解掉了陆时今的马甲,可也没直接找上陆时今表现自己的真实目的。

他开始时时刻刻关注陆时今的动态,一发现陆时今在哪个帖子里露头了,就马上过去有意无意地和陆时今套近乎,明里暗里地恭维陆时今在写作方面见解深刻,一定是个有深度的大神。

除了追自己文的读者,陆时今还从没在别的地方受到过别人的恭维和吹捧,而且是在对方不知道自己是谁的情况下。

是人都有虚荣心,陆时今每天被王励志的马屁拍得晕晕乎乎的,对这个陌生的网友也难免产生了好感,和王励志的互动逐日增加。

王励志估摸着时机也差不多了,有天假装无意地和陆时今提起,自己也想学着写网文。

那时候陆时今已经把王励志当成了朋友,朋友想走写文这条道路,他帮忙指导当然是义不容辞。

陆时今把自己总结出来的网文技巧,写作心得和小说网站的一些规矩全都倾囊相授给王励志。

可王励志之前从没写过小说,上学的时候语文水平也只能说是写作文勉勉强强能把话讲清楚。

而且他年纪小,又没什么人生阅历,社会经验,写作格局以及眼界上难免狭小。

陆时今说的那些技巧,王励志听得似懂非懂,开始意识到好像写小说根本没他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半个月后,王励志按照着陆时今教他的方法,写了三万字的开头初稿给陆时今看,问他有没有可能会被网站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