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公厕管理员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两点多还在管理处的住所里看黄片,警方认为他有很大的嫌疑。但后来还是因为证据不足把他放了,过后没两年,老头就去世了,凶手仍持续犯案。
讲到这里,教授问座上各位学生:“你们推断一下,凶手是什么样的人?动机是什么?”
一个女同学站起来回答:“凶手就是那个管理员,动机就是劫色。凶手在公厕里不仅奸杀了死者,还将死者分尸重组,这么长的时间内,那个管理员都没发觉,可能吗?”
“当然可能啦!”同学中响起一个男同学的声音,“管理员当时在工作住所里,又不在岗位上。他那个住所,离公厕少说几十米远,而且还是在公厕斜后方,压根看不见有谁进出公厕。再说了,男人专心起那种事,哪里还会注意到其他的?”
全班的男生顿时哄堂大笑,一时让站着的女同学脸红耳热。
“那么那个管理员就是在说谎,案发时他根本没在工作住所里,或是在住所里看黄片看到欲火焚身,恨不得出来犯罪,正好死者撞上枪口了!”女同学坚持道。
另一个男同学认真地说:“可是那起案子以后,那个管理员就病了,过后没两年他就去世了,怎么可能还会有后面的犯案?”
“你就是被固定思维局限了的那个人。”女同学说,“他可以是该系列作案的模仿犯,这起案件可以是模仿作案,目的就是为了扰乱警方的视线,让警方误以为是蜘蛛杀手干的,这样他就能洗清嫌疑,事实他最后也确实得逞了!”
“当年报纸只刊登了哪个地方什么人被谋杀了,根本没有公布作案细节。除了警方内部人员,谁会知道那些作案细节?”
课堂争论声四起,教授拍了拍讲桌说:“好了,你们讨论的这些问题,以往每一届学生都讨论过。想不到过了这么多年,课堂上还是相同的声音。办这起案子的老刑警多的是,哪个不比你们有经验,哪个看的不比你们的多?如果你们说得都有道理,那凶手就不会到现在还找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