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夏小婉直接坐公交车去老钱的诊所,这边离老钱的诊所稍微远一点。
夏小婉直接在学校锻炼完后再去。
出门的时候,就看到林立站在宿舍门口等她。
看到她出来,林立赶紧迎上去,腼腆的说道:“反正都要去老钱那儿,咱们一起过去。”
夏小婉点头,一路上询问了这些年林立的一些生活细节,发现林立平日的保养确实不错。应该是生了这病后,家里人也开始重视起来,才给林立制定了不少的健身和保养的东西。
比如散步,这也是林立每天的必修课。
每天散步一个小时,就算慢慢走,也能起到一点作用。
食谱嘛,林立说,自那以后,他没吃过任何重油重辣重闲的食物,绝对养身。
林立也算比较能聊得开的人,一路上,给夏小婉介绍了不少关于燕京的著名旅游景点或者燕京的人文。
在林立眼里,夏小婉就是一个一门心思读书的乖乖学生,嗯,至少他查的资料是这样的,所以在路上,就忍不住多给夏小婉说了一些有趣的事情。
夏小婉是个很好的旁听者,偶尔点点头或者应一句,总的来说还是比较融洽的。
到了老钱的诊所,跟前几次一样,诊所已经开门了,老钱跛着脚,拿着一个大扫帚仔细的扫着外面的地。
看到夏小婉和林立一块儿来,停下来,扫帚拄着地,说道:“来啦。”
夏小婉应道:“来了。我今天打算给林立开药方。”
一听到夏小婉要亲自抄刀,老钱就嗯了一声,继续扫地。
夏小婉直接带林立进诊所。
再一次给林立把脉,虽然昨天有给林立把过脉,但每个人的脉搏,每天甚至没分钟都有不同。把脉虽然只是选了其中一个时间段的,但昨天把的脉,脉象跟今天,肯定有不同的,自然不能按照昨天的脉象开药。
夏小婉看得很仔细,中医的望闻问切,任何一个,丝毫不敢怠惰。
最后才写了一个方子。
“这个方子,一副药吃一天,我先给你开三天的药方。吃完后再诊断看是否调整药量。”夏小婉说着,却埋头写药方。
林立看着夏小婉身体端坐,垂首写字,白纸上的自己清秀有力,字迹清晰。带着女孩特有的温婉。
“你的字真好看!”林立呢喃了一句,“现在这年头能写得一手好字的人不多。”
夏小婉顿了一下,笑笑。
林立继续说道:“我见过的那些女孩,写的字都没你的漂亮,男孩就更别说了。除非是为了修身养性,特意去练的。”
“我是医生啊,当然得把字写得清晰点,不然患者怎么能认识我写了什么药。”夏小婉应道。
林立有些震惊,字写得漂亮是为了让患者看得清楚!
他记得他小时候的时候,电脑还没普遍用到医院,医院里的医生开的药方完全就是鬼画符,巴不得所有人都不认识。那时候他就在想,拿药的人能看懂嘛!
到后来医院里电脑普及了,病人才能看懂药方上的字。
“是啊,病人看不清药方上的药,怎么查这些药。”夏小婉抬起头,仔细的说道:“有些患者对药懂一点的,看到药方会知道咱们没有乱开药。不懂药的,就算把这方子拿到其他药店去抓药,其他药店的人也能认识方子,不至于抓错药,出事情。”
一谈到跟医相关的,夏小婉就尤为认真。
“我是大夫,当然要让患者把病治好。再则,咱们这一行也有规矩,就算在其他铺子抓药,那些伙计也只是按方抓药,不会偷师。”
偷师……
林立可不认为现在这个时代,抓药的药剂师能偷得了师的。
不少药剂师,只是对药材了解,特别是中药。但真要开药方,或者学习的话,还早得很。
“不过话又说回来,药方本来就是治病救人的,就算被其他药铺的大夫学会了,也只会救更多的人。”这也是上一世她的爷爷说的。
那个时代,学医也是师傅带徒弟,做师傅的,当然怕徒弟太出色,抢了自己的饭碗,所以除了很常规的教学之外,其他的,全靠徒弟自己领悟和专研。
这实在是太浪费时间了。
不是有句话叫,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么。
既然已经有巨人在前了,何必要自己搭梯子攀爬。
那个时代,大不列颠的医生,都有开设学堂的。
所以爷爷才开了学堂,只要想学医的,交了学费,都一视同仁,倾尽所有,不管是自家人,还是卖身的学徒,还是教学费的学生,都能同堂上学。
当年爷爷开了先河,甚至请了不少名医来学堂任教,当初也是花费了不少精力的。
毕竟在那个年代,只有私塾的先生才会倾尽所有知识教学生。学生里出了当官里,私塾先生也会有脸面,能拿到更多的束脩。
兴许是受爷爷的思想过重,夏小婉也一直认为做大夫的,也没有抢饭碗这么个说法。
国中民众千千万,医者却少之又少。要真有本事,哪里会存在抢饭碗的事情。所以现在夏小婉看到现在的学校有开设医学院的,也颇为激动。
“所以也就无所谓偷师与否!要是我能自己研究出一个新方子,然后被很多很多医者用了,我肯定睡觉的时候都能笑醒。”说道这里,夏小婉的情绪难得的有些激动。
林立其实无法理解这种情绪,对于他来说,好像真的没有什么太感兴趣的东西。
就算自己会很多,那也是轻而易举的学会,也是必要学会的。跟兴趣和信念无关。
所以,看到夏小婉这么认真的对学医和医术。甚至并不是为了找到一份好工作才学医。林立竟然有些羡慕嫉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