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节(2 / 2)

“哦?这法子倒是不错。”

江春转身,见元芳已站在了二人身后……原来刚才淳哥儿是在与他请安。

他却并未望她,只皱着眉看淳哥儿瑟缩样,叹了口气:“罢了,我又不说你,莫怕成这副模样。”

见淳哥儿还是怯怯的望着他,又道:“这法子倒是可行,日后你在家,遇着甚有趣事物了,可写在信里,给为父寄来。”可能是他平日实在吝于给他好脸色,这般闻言细语倒是令淳哥儿亮了亮眼睛,只抿着嘴轻笑。

元芳也被这笑容感染了,微微带了笑意道:“外头风大,你先回去,为父待会儿再去瞧你。”自有窦三去牵了他手,将他带着出了园子。

“窦叔父身子好了?心肺大伤万万不可随意走动。”江春揶揄他。

今日的元芳心情不错,居然也笑着回了句“有江大夫在,鄙人倒是放心。”因为带了笑,将那深邃的双眼笑出了纹路,尤其眼角细细两条,似两条金色会发光的水渠,里头温温流淌着些岁月的痕迹……虽然他才二十五不到。

江春呆呆看着,心内暗叹:这窦叔父真帅气,浑身散发着天然时光雕饰的男性荷尔蒙……哪是后世那些奶油小生能比的。

元芳被她瞧得不自在,摸摸鼻子道:“这几日学里课程怎办?”

“只能先告假了,淳哥儿的事因我而起,我当好生照料于他。”这是真心话。

元芳点点头,想到昨晚祖母说的话,又摇摇头:“这事亦不能怪你,是我胡家烂账拖累于你……其实,事情并非恁般简单。”

江春不解,大着胆子问出来:“那是……?”

元芳却并未说话,只望着已经升到半空中的太阳,似是见到窦家骑虎难下,不得不搏的场景,轻声道:“江氏,会留她条命在,但日后你就当没这人罢。我母亲……祖母自有安排,明日|你且回去专心课业罢。”

江春从他口中听出了江芝的命运,只要别让她回金江去继续祸害,她都觉着无悲无喜,能给她命在,让她活在自己曾经最痛恨最想摆脱的社会底层,或许才是对她不知天高地厚不择手段的最好惩罚。

只是,元芳母亲?为何要由邓菊娘来安排?难道这次的事,真如外界传闻,背后元凶真是他母亲?那位面如止水、宠辱不惊的美妇?

但她是淳哥儿的亲祖母啊!淳哥儿身体里流淌着她四分之一的血液,血浓于水啊!

她实在想不出那个清心寡欲的女人,为何会对个无辜稚子下得了这手,还是自己的亲孙子……安国公府唯一的嫡长孙没了,对她这位女主人能有甚好处?按理说窦元芳只得淳哥儿个独儿子,她这位祖母该是千娇万宠才对,这种非得置之死地的恨意或者动机,从何而来?

江春觉着自己眼前似是迷雾蒙蒙。

但观元芳面色,好似也不甚悲伤?是早就料到她会这般做,心内早有准备?还是她曾经做过比谋害亲孙子更过分之事,他已麻木了?或是,他心目中还在忧心着甚比淳哥儿被害还更紧迫之事?

无论是哪一种情况,江春都不是滋味。这位安国公夫人实在令人意外,或许,窦家还有更多出乎她意料的事?果然,外头传闻真真假假,有的也不全是空穴来风。

第103章 吃鱼

元芳亲口说出幕后真凶是大秦氏,淳哥儿那位轻易不露面的亲祖母……江春对这“真相”大感意外,原以为会是张扬跋扈没脑子的小秦氏,谁知……果然,人不可貌相!

唉,江春也只能叹口气,无论窦家诸人如何出人意料,之于她,都只是个无法触及的豪门大家罢了,她眼目前第一要务,还是好好读书,应付学里月试。

太医院的学,她算是上了半年了,所学内容已从最开始的《内经》《本经》过渡到《难经》了。前两门因有“上辈子”的基础在,还算好过关,但《难经》这一门却是她从未习过的,难度不是一般大。

《难经》相传是秦越人(扁鹊)所作,以问答形式解释《内经》,共讨论了八十一个问题,故又称《八十一难》,包括了脉学、经络、脏腑、腧穴等基础理论,还论及了一些疾病治疗与针刺方法。

因此书不在各大中医院校教学目录内,后世科班教育出身的学起来还真是困难重重,与它书名一般。江春每日晨起趁着精力充沛,都得读背半个时辰,课上亦不敢有丝毫的松懈,那认真劲头与上长孙夫子的课有得一拼了。

“春妹妹,你想甚嘞?”胡沁雪拿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哦哦,无事,只是觉着这《难经》也太难学了,与它名字一般费脑力。”

“可不是?我当年被阿爹逼着学它,都不知错过了多少好玩事物……还多亏那大愣子送了个会转的木马与我……”

江春转过头去,少女沁雪又开始思念她的“异地恋”男友了,对此,她早就习以为常。

自从四月里收到徐纯第一封信后,他俩就开始了鸿雁传书的日子。以江春肉|眼估计,平均每十日,胡沁雪就能收到一封威楚府来的信,她自己回信的频率也很高,七八日就得发一封出去……于是,江春常遇到的事情就是,两人刚走到门房处,那小童就喊“信来了”。

江春不消回头都晓得,她该是幸福得脸颊红粉,满面春光了。

与胡沁雪的春风得意不同,随着天气愈发转热,江春精神却是愈发差了。一日十二个时辰,她只三个时辰有读书效率。每日间雨水也不下,那热气好似从地下蒸腾而上,只要一出门就如进了蒸包子的锅边,少不得被那热气扑一脸。一被扑就头昏脑涨,读不进书,后背衣裳黏腻浑身不适……总之汴京的夏日令她寝食难安。

才两个月功夫,她又瘦了些,穿衣裳都觉出腰肢又比以前细了点,惹得胡沁雪与高胜男调侃,甚“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的,听得江春红了老脸,恨不得骂她们俩臭流氓!

但好在她胸臀还有肉在,还能撑住衣裳,平日腰带不系太紧的话,也倒不会过分明显。

进入八月份,往年在金江的话,田里稻谷飘香,稻花鱼肥嫩,正是入口好时节,王氏虽抠门,但八月上总是要捉几尾稻花鱼来做个红烧的。这两年江家日子好过了,她也舍得给高氏放糖盐,那煎得两面红光泛黄的肥鱼,入口鲜嫩,味道香甜,淋上一勺汤汁儿,最是下饭。

想着想着,嘴里就开始泛酸……离家半年了,也不知是馋家里的味道,还是馋那肥鱼了。

于是,午后的《难经》课愈发上得浑浑噩噩了,满心满眼只想着要吃那鱼,倒是令她又气又笑——自己居然为了个吃的惦记得心神不宁、无心向学,倒是越活越回去了,罪过罪过。

好容易熬到散学,因第二日是八月初五,四大学沐休,她想约了胡沁雪与高胜男一道吃顿好的去——能吃鱼最好。

可惜沁雪中午刚收了封徐纯的信,急着回家去悄悄躲被窝里独自欣赏,她又不好说自己想吃鱼,搞不好这丫头非拉了她家去不可……她不想与胡家太过亲密。

高胜男自是乐意与她同去的,两人手挽手去了西市。有个不成文的规律,女孩子间的友谊,超过三人就不叫闺蜜了,其实超过两人都尴尬,三人间总有两人是比较好的,不可避免的总有一人会被落下。

因江胡二人是从金江一路走来的好友,又是认过干亲的姊妹,感情自然要深厚些,而高胜男自己又没几个处得来的好友,倒是追着江胡二人耍的时候更多些。

好容易有了能与江春独自玩耍的机会,她自是欢喜异常,只紧紧挽了江春臂膀,生怕被甩开似的。

江春望着她已经消散去三分之一的痤疮,倒是觉着欣慰:这几个月的坚持倒是明显见效,她不止人瘦了一号,渐渐露出原本的尖下巴来,就是面上红疮也好了许多。照她的治疗计划,倒是可以开始给她吃汤药了。

见江春想吃鱼,高胜男反倒拉了她手:“走,姐姐请你吃好的!这西市就没家做鱼好吃的,全是甜腻腻一个味儿……”

江春暗道“不妙”,胜男在西北生活了十年,习惯了盐味儿重的吃食,她却是更喜欢甜辣型的,被她拉着吃了几次油泼面卤酱牛肉,倒是令她梗了半日才克化得了……但她不去,她又要念叨。

唉!吃个饭都无比纠结!

突然,使劲拉她的手松开了——“元芳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