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才是小姐!你全家都是小姐!”女孩大怒。
“你……你怎么知道她的名字?”沈暮云顿时愣住了。
“不是你告诉这只的?”女孩满脸错愕。
“因为我知道你叫沈暮云啊。”
“这跟她的名字有关系么?”
沈暮云再次被搞糊涂了:凌霄是知道她的名字,可他没理由知道妹妹的名字,两者之间毫无关系。
凌霄嘻嘻一笑,说道:“纤指若兰透骨香,凝眸似水剪心愁。暮云拈花倦霓裳,无语别院倚西楼——我没说错吧?”
暮云拈花倦霓裳,无语别院倚西楼。
姐姐叫暮云,妹妹叫霓裳。
这下子沈暮云有些惊讶了,她和妹妹的名字正是出自这首诗,没想到对方单从自己的名字,就能联想到这么多,关键他还能随口朗诵出来,看不出来他还有点本事,普通神棍肯定做不到——他是高级神棍。
“切!本身就是个土鳖,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装诗人呢?恶心!”
沈霓裳毫不在乎的撇撇嘴,用充满厌恶的眼神瞄了凌霄一眼,转身朝楼上走去:“姐,我不想见到这只土鳖,上楼了,吃饭再喊我。”
看着小美女扭着屁股拾阶而上,凌霄偷偷瞄了一二三四五眼,又忍不住吞了好几下口水。
“如果你不管好眼睛,我来帮你管。”
以沈暮云的精明,轻易抓住了凌霄的目光所指,狠狠瞪了他一眼:“没有我的允许,你只能待在客厅里!”
凌霄嘴唇动了动最终没说什么,之前看到宫殿豪宅时的兴奋,热度已经明显降低了很多。
寄人篱下啊!
仰人鼻息啊!
虽然山里住的没这么好,可至少自由自在毫无约束,相比之下他更愿意……当然是住豪宅啦!
这边姐妹俩刚离开,凌霄正准备好好研究一下,那些只在书上看过的东西,比如电视机、空调、冰箱,还有一些连书上都没见到过——师父经常教导他,要善于学习善于接受新事物。
还没等他开始研究,一个老头不知从蹦跶出来:“你就是凌霄吧?大小姐吩咐了,让我接待你。”
“你是谁?”凌霄上下打量着老头。
老头其实并不老,应该也就是五十出头,身高大概一米七五左右,穿着一套深灰色中山装。
“我是项伯,也是这里的管家。”
老头脸上带着和气的笑容,很客气的朝凌霄伸出双手:“听大小姐说你身手不错,练过吧?”
道家的礼节是道揖,虽然凌霄以前没来过大都市,却从书本上接触了很多现代社会的知识,他知道炎黄人见面的礼仪是握手,作为一个21世纪的年轻人,就应该学会适应新环境。
鉴于入乡随俗的基本道理,他赶紧朝项伯伸出双手,脸上同样带着亲切笑容。
不过,他很快就笑不出来了……
看着简陋的房间,凌霄都快哭出来了。
这是什么待遇啊?
原以为自己忍辱负重低声下气,就能跟两个美女住一块,住进宫殿般的大房子,现实却那么的残忍。
项伯告诉他,别墅是大小姐和二小姐的住处,不可能让陌生男人住进去,然后把他带到这里。
直到这时他才知道,不仅那栋大别墅是沈暮云的,就连附近几栋建筑也是——这分明就是一片私家庄园。
以别墅为中心,周围还有几栋建筑拱卫,应该是佣人和保镖住的。
当然,他只能住在这里。
其实这个房间也不算简陋,甚至比一般的住宅小区更好,但是跟大别墅一比可就差远了。
真正让凌霄想哭的原因,不是住宿条件比不上大别墅,也不是失去了跟美女同住的机会,而是……他的手好疼好疼!
“难怪师父说人不可貌相,市井多异人啊……”看着右手一片红肿,想到项伯他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那老头满脸和气的跟他握手,结果刚握上就跟被铁钳夹住似的,他拼尽全力都没干得过对方。
并不是说他实力不如老头,关键双方的优劣不同。
世间有武道。
武道高手实力惊人,掌可碎大石,拳能裂精钢,属于标准的近战职业,项伯就属于这一类。
凌霄虽然跟师父学了一些武术,但无论投入的时间精力,还是学习的时间长短,都远远没法跟项伯相比,他学习武术主要是为了强身健体,用在战斗上对付三两个普通人倒没问题,遇上武道高手就差远了。
他所精通的不是近战武术,而是擅长远攻的符篆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