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2 / 2)

城府 唐颖小 3177 字 9天前

“哪个?”他又明知故问。

“就那个,在床上滚来滚去的啊,你都一把年纪的人了,不可能不懂。”我撇撇嘴,那么认真跟他说事情,他还有心情来逗我玩。

他的眼神冷冷淡淡,低哼了一声,“你倒是有这个脸,把床事也拿出来跟我说。”

我笑笑,“这不是信任你,相信你能带领着我走康庄大道吗?我是怕我会做了不好的决定,耽误了我,到时候也耽误了你。”

可惜梁景还是没能给我个答案,直接把我给轰了出去。后来我又厚着脸皮进去,抢了他一半的饭菜。

想来是晾着于嘉禾有些时候了,总也不能一直晾着他,人是我搞过来的,得对人家负责。这么一想,晚上下班,我提前了十分钟去了楼下。

于嘉禾的团队整个气氛都跟楼上不太一样,距离下班还有十分钟,可这里的人各个都跟打了鸡血一样,还在认真工作。而上面则相对轻松很多,梁景从来不是一个要求苛刻的上司,但苛刻起来就不是人了。

我背着包包,在一行人的瞩目下走到了于嘉禾办公室门前,这时候他的办公室大门紧闭,玻璃窗的帘子也是拉下的,百叶窗合的那叫一个紧密。我站在那里,背上满是锋芒,总觉得所有人都集中注意力在看这边,我抬了一下手,还能听到他们猛地吸一口气,屏住呼吸的声音。

我这人有时候也有点小孩子心性,在所有人都以为我要敲门的时候,我却猛地转头,用自以为很犀利的目光将他们看了一圈,这些个人反应倒也很快,我一转头,他们很快就低头,假装什么也没看,在那儿工作。

嗯,想来也可能是我想多了。

在梁景那里养成了习惯,本来想敲门的,最后一伸手,却是直接握住了门把,但很遗憾,门给反锁了。

只一会功夫,我还在跟于嘉禾的助理大眼瞪小眼的时候,听到很轻微的一声解锁,我还以为有人要出来,可等了半天并没有人出来,便也推门走了进去。

只见于嘉禾脸色微红坐在办公桌前,衣领子也有点乱乱的。而她的对面则坐着顾唯一,嘴巴的口红有点异样,塑身的衬衣将她的胸衬托的很大,不知为啥,脑子里忽然就闪过了一句胸大无脑。那胸口微微起伏,好像喘不上气似得,脸颊也一样红红的,眼波荡漾。

见着我进来,便扬起了一抹极为灿烂的笑,道:“我跟于副总在谈广告代言人的事情。”

“哦,你不是公关吗?广告也归你管?”我不是故意要问的,真的是真的。

她干干笑了一声,点了点头,道:“是啊,我就是想推荐一下人选,跟于副总商量着看是不是可行。”

“哦,你推荐谁啊?我看看适不适合。”这要做广告的事情我也知道,是旗下一款营养保健产品代言人的合约到期了,本来是想续约的,可那位明星最近正当红,价格不再我们预计的范围内,所以这会想换个人,反正本产品本来就是热销品,也不需要什么当红明星来衬托。

顾唯一的眼珠子转了转,看了于嘉禾一眼,道:“你觉得我妈妈如何?”

还真是能利用资源,并且又给她这老妈铺路了。

我也没有太多的意见,仅点了点头,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只摆了摆手,说:“这是给于嘉禾负责的,我就不管了,你们看着合适。”

随后,等顾唯一喘够气了,她也就识趣的走了。离开的时候,顺道给我们关上了门。

我坐在沙发上没说话,可能是我脸上的表情让于嘉禾误会了什么,安静了片刻之后,他起身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领,走到了我的面前,坐在了一侧的单人沙发上,低低的咳嗽了一声,想了半天,才开口道:“你……你不要误会。”

“我误会什么?就是有点不凑巧,我提早下来是想过来等你一起下班吃饭的,你晚上没什么别的事吧?”我侧过头,微微扬了一下唇。

他看着我的眼神复杂又有些纠结,似是想要深究我的心理,可又看不出什么所以然而懊恼不已,随后便点了点头,说:“没有,我收拾一下,就下班吧。”

“嗯。”

我挑了个浪漫的法式餐厅吃饭,这是顾唯一推荐的,说什么气氛和情调都很好,法国菜也很正宗,我也就想着过来试试看。浪漫倒也真的是很浪漫的说,包间里的装饰无不透露着情调二字,于嘉禾也挑着气氛点了瓶红酒。

又是酒,我有点害怕,他要给我倒,我一下就拒绝了,说:“别喝了吧,你一会还要开车的。”

“没关系。”说完,还是给我倒上了。

今个我控制的很好,一杯酒我喝过了一餐饭,由此也没让于嘉禾给我倒第二次。

吃饭的时候,因为两个人没什么多的共同语言,他跟我在一块本来话就是少的,以前谈恋爱的时候,我也是两人之间活跃气氛的重要角色,以前我的第一要务就是逗于嘉禾笑,让我们之间不冷场,现在想起来,也不明白当时自己哪里来那么多的话。

话匣子一打开,停都停不下来,想着当初于嘉禾应该觉得挺烦的吧。这会,我较劲了脑汁,想跟他说点什么,可惜什么也说不出来了。想的脑子疼,也就不想了,还是低头吃我的鹅肝好了。

“其实伯母的形象还是可以的,说起来她年轻的时候,也是个不大不小的明星,虽说不是大红,但也不错,出过几张专辑买量也好。若现在在出来,应该也能勾起一些人的回忆。唯一也想了一些方法,让伯母先露露面。”他大概是真的想不到还说什么好了,竟跟我提这事儿。

我吃了一口鹅肝,觉得粉粉的,味道不怎么样。

“用什么方式露面呢?”我垂着眸子,没有抬眼去看他的表情。

“伯父的意思是,想办个晚宴。”

他说的倒也含蓄,晚宴?什么晚宴?直接说再娶的晚宴不就好了嘛。

也真是好笑,都一把年纪,还那么喜欢这种形式。非要整的所有人都知道你们恩爱往事是吧?那就把往事全部扒出来好了,当过明星的人,往事一定是非常丰富的。

他大概也是觉得把气氛给破坏了,说了两句之后,倒也不再说了,开始跟我讨论这个鹅肝做的不太好的事情了。

☆、第二十五章:我的偶像

由于于嘉禾喝了酒,不好开车,我两就携手一块压马路了,俨然像一对学生情侣档,还是那种腼腆型的。并肩一块走着,中间隔了一个拳头的距离,就这么规规矩矩的走着,半点也不染指对方。若是以前,我一定是贴着于嘉禾走的,双手牢牢的抱着他的手臂。

他说他不太喜欢拉手,因为手掌容易出汗,黏糊糊的不是很舒服。初初恋爱的时候,我还是有些难过的,因为他从来也不拉我的手,偶尔我扑上去紧紧攥着他的手时,没一会功夫他就会挣脱开。后来他告诉我不喜欢,我便改了方式,曾经跟小弟弟拉手的时候,因为他手小小的,我便伸出一根手指让他捏着。

然后我就把这个方法套用在了我跟于嘉禾之间,他觉得拉手要出汗,那我们就勾手指。就这样,勾手指也成了一种习惯,天气热的时候,我们就勾手指,天气冷的时候,我就抱着他的手臂,总之是要粘着他的。

可现在,他忽然伸手攥住我手的刹那,我却条件反射挣脱开了。

他顿了一下,抬手看了看自己空空的手,看了我一眼,忽然像是想起什么,勾了一下唇,冲着我伸出了食指,道:“忘记了,我们是勾手指的。”

看着他伸出来的手指,骨节分明,指甲修的很干净。我愣了一下,脑海里闪现了过去的一些事情,手掌心微微发烫,过了好一会,我才笑着拍掉了他的手说:“我手汗太多了,就这么走一会吧。”

“也好。”他的手指在半空中悬了一会,才慢慢的收了回去,点了点头,转身继续往前走。

这回他走在前头,我落后一步,跟在后侧。法国餐厅附近就有步行街,一条路上多的是各种各样的小吃和各种各样的精品店。整条街上,最吸引我的莫过于蛋糕店和巧克力店了,等逛完整条街,手里已经领着好几个袋子,也就买了一些口味各异的蛋糕布丁,又买了各种牌子的巧克力,好多都是平时梁景拿出来吃过的。我是不太喜欢吃甜腻腻的东西的,可每次梁景当着我的面,很享受的吃这些玩意儿的时候,我就好奇,所以渐渐的又养出了个臭毛病,路过蛋糕店就像买点什么,路过巧克力店就像买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