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2 / 2)

裴公罪 书归 4414 字 8天前

一切仿若皆因邓准而起,像是为了补上一个细小的破洞而让全部的穿针引线都发生了转变,可细想来,邓准却只是个因,而不是那一道改变所有事情的变数。

姜越才是。

是姜越把邓准从暗处提出来了,让因生了果,是姜越把这条看似已然改变却根本没有影响大局的暗线从根源处打乱了,才让摆在他眼前明面上的一切因此而真正产生变化,而这变化,还正向着更加不可逆转的境地奔去,现在,连姜越都已然开始由此受到牵连。

他和姜越,年少时是冤家,在前世朝中应算政敌,直到他死的时候都还在斗——可当他带着十年后的老骨穿了如今的皮囊,用一双十年后看多了血泪的眼睛,哪怕看周遭人都觉出庸碌或幼稚、看得或感慨于心或无动于衷,却唯独今世再观姜越,竟觉出不同。

姜越在半饱炊外说出那一句“十年”时,那一刻岁月枯荣与光阴苍老忽而都那样鲜明,叫他突然发觉——无论前世今生,他竟从未懂过姜越。

他不懂姜越为何要与他比兴说月,也不记得十六岁的自己曾给过姜越什么样的答案,更不知姜越何故将此事记了整整十年。他甚至从未确切地从姜越口中真正地得知过姜越所求为何,他知道的只是前世的一个结局。

在这个结局里他是个可悲的失败者,而姜越是最后的胜者。当他带着对这样结局的熟知返回到当下——或可称之为“裴钧的过往”的时光里重活一次,作为想要改变结局的一个失败者,自然而然就对这前世的“胜者”多有观望,可到现在他却还是看不透。

这一世的他无疑是想赢的,不仅如此,他还想让棋局上的其他人全都输。

可姜越呢?

裴钧与崔宇前后到达晋王府时已月上中空,一经门房禀报,便被速速请入其中,而一路行去,所见府中下人都恭身谨步,无一多嘴慌乱。

晋王府坐落城东,却比同在城东的忠义侯府更靠北面,不仅大门是三开一启、朱漆铜钉的气派非凡,就连府门的抱鼓石和石狮子都比忠义侯府高好一截儿,无论是独占一巷的前后地界、门前石阶上的卧龙丹墀还是彩画华美的门簪梁枋,都不遗余力地区分着什么是皇亲,什么是臣民。

王府内甲兵环肆,裴钧粗略一看,心知应是姜越已临时从东城兵马司调来心腹镇守,而行到正厅,听管事说:“二位稍等,王爷马上便至。”就证实遇刺听着虽险,姜越却尚可自如活动、妥当布置,如此当是毫无大碍。

他与崔宇坐在堂中静候,不免觉得晋王府中是真正的清净——其实即便不是子夜时分,他记忆中的晋王府也是安宁的。此处既没有他惯常在诸位王爷家拜见时听闻的婴孩哭闹、妻妾莺歌,也没有嘈嘈杂杂的艺伎、戏班前来咿呀,有的只是这种四时草木一般的寻常与肃静,甚至肃静出一种淡然的威严——直如姜越其人。

正想到此,身侧不远处忽传来一声沉稳温和的:“崔尚书久等。”一顿,那声音又笑起来道:“惭愧,叫裴大人也来了。”

裴钧随崔宇转头,果然见是姜越从游廊过来了。

此时的姜越已换上府中常穿的素棉常衫,肩上随意披一件灰鼠薄裘,一身俱是安闲装束往椅中坐了,可与此不搭的却是他左脸颊上一道半指长的细小红痕,还带有已然凝固的丝丝血色,昭示着方才的险情。

一见此状,裴钧与崔宇登时认罪:“王爷受惊,臣等罪该万死!”说完无需相通,便要齐齐跪下。

可姜越却及时抬手止了他们,笑意不变,言简意赅道:“知会刑部只因刺客尸身仍在府内,理应交由刑部过案报死,孤才命人去刑部请人来运尸……却未想惊动了崔尚书——更带得裴大人也无法安歇,这岂不是孤的罪过,二位大人何罪之有。”

说到此,他深黑的眸子转向裴钧,仿似极快地思索了什么,少时才语焉不详地告诉崔宇:“崔大人带回细查罢,孤也不知这刺客是何底细,怕是帮不上什么忙。”

此话虽未说是在何处遇刺,如何遇刺,却也并未指摘何人受疑。崔宇听言,余光与身边裴钧对视一眼,相互示意:晋王爷未将遇刺之事和半饱炊设宴联系起来,这应当是个不予牵连的意思。如此崔宇稍松口气,应道:“臣遵命,便劳烦管事引路罢。”而裴钧此时心底却怪:此事难道如此简单?

方才领二人进来的管事往外一请,此时跟随崔宇来的刑部衙役才被屏门外的甲兵放入,被准许入院抬走刺客尸体。

弄清了情况,眼见也无需再待,裴钧正要同崔宇一道抬手作揖告退,却听姜越倏地出声打断道:

“裴大人,孤还有些话想与裴大人私下说一说,不知裴大人可否多留一时?”

——果真。裴钧微微凝眉,片刻便答:“臣都听王爷的。”

由是崔宇便别过他二人先行领尸回衙,裴钧看了一眼他拐出廊角的背影,回过头,竟见姜越一双睫羽下如墨的眸子正瞬也不瞬地看来,在厅中灯火下显得清透而澈亮,可此时姜越眼底的神采与其说是笑意,倒不如说是寒意。颊边那一道细微的红痕仿似更为他神容添上了一丝丝道不明的阴鸷与戾气,连同他周身那肃静的威严一齐压向裴钧,莫名叫裴钧心神一震。

下一刻,他听姜越徐徐说道:“裴大人不必担心了。真正的刺客还在后院,崔尚书带走的只是救驾死去的侍卫,应是查不出什么的。”

说到这儿,他轻叹一声抚过椅柄的兽头浮雕,嘴角微微牵起个弧度,似怨似叹道:“孤对裴大人,今日所言句句肺腑,为何裴大人却总要如此反手置孤于死地呢?”

——姜越果然怀疑他了。这是裴钧的第一个念头。

姜越思虑周全,晋王府的守备就惯来森严,平日不仅出入都带三五侍卫随同轿辇,常去的地方也一早派人清扫了隐患——可今日受裴钧邀约偶然去了趟从未去过的半饱炊,宴饮方毕就被行刺了,这任凭是谁想来,都和裴钧脱不了干系。

裴钧已一早料到自己当是姜越首要怀疑之人,故对姜越此言就并不意外。可他以为,姜越这话并不一定就是指认他为幕后真凶,反而或多或少只是个试探,更是对他之前反手将随喜送入宫中和临阵改票的明嘲暗讽。

想到这儿,他不急反笑道:“哎,王爷既然怀疑臣,大可叫崔尚书将臣带走严审,令与大理寺、御史台三司共同查证,却怎偏偏没有?况臣于京兆司部,为王爷鞍前马后、大小事务兢业两载、从无纰漏,莫非在王爷眼中,臣若下了此等杀手,还会做这贼喊捉贼的多余事任人搜寻么?抑或王爷是有何线索铁证,能叫臣半分狡辩不得?”

“孤是在回府路上遇刺,时间距孤婉拒了裴大人的好意离开半饱炊,前后只不到一炷香的功夫。”姜越从椅上站起来,慢条斯理地走到裴钧面前与他平视,“六部聚宴虽在礼部早有报备,可知道孤会去的,却只有今日赴宴的人和孤王府中的人,而今日赴宴的,又都是裴大人的亲信,裴大人以为——孤更相信是哪边走漏了风声?”

说到此,他面上笑意仿佛更温和了:“况那刺客尸身仍在后院,其背部尚有往年军中将士的刺青。据孤所知,那刺青曾属裴大人先父所领的戍边军一支,且计数靠前,还应是个老将。裴大人,这又作何解释呢?”

此事竟与裴父的戍边军扯上了关系,确是裴钧所未料到,而这一层关系若被官中知晓,裴钧要解释清楚就绝非一朝一夕之事。他神色不变,轻声询问姜越:“可此证已是铁证,一旦交到三司,臣绝无轻易脱身之能,王爷若要指认臣为主使之人,却为何留下了尸身,保臣一回?”

而姜越清雅眸色凝在眼里,向他挽眉淡笑:“裴大人以为呢?”

“依照王爷行事之审慎,那必是此中还有疑窦, 让王爷怀疑臣是被人陷害的,如此交出尸身反倒中了幕后之人的计策。”裴钧看回姜越,笑得一点不慌,“而这般为虎作伥之事,臣以为王爷一向是不爱做的。”

“裴大人倒是对孤很了解。”姜越不知是笑是讽地移开了眼,轻叹一声,“不错,诚然如裴大人所说,孤已对此事有些想法,可却也未准,留了裴大人一步,便是想请裴大人一道去看看那尸身,或以裴大人之智,尚能为孤指点些迷津。”

家丁捞起了正厅往后廊的门帘,姜越抬手说了句“裴大人请”,裴钧垂头袖手跟了句“晋王爷先请”,这才尾随姜越身后,与他一齐向王府后院行去。

姜越成年后多有时日领兵在外,至今也无有妻妾子女,王府内便极少设宴。即便裴钧往日常来此处,多也是为了报备公事,从未想过要踏入王府内院,是故,当这一晚他随姜越走过了王府的垂花门时,便是他这两辈子与姜越相识的二十年里、头一次进了姜越家的深深内院,于他而言,这尚有一分莫名的新奇。

树色在寒风中摇摇婆娑,姜越身影在前,颀长雍容,领着他步若闲庭,那架势仿佛根本不是要带他去看一具死尸,而更像是要带他在这七院五进十八游廊的恢弘王府中悠然行一场游园惊梦。

二人向左拐入扇青绿屏门后,裴钧侧头便见廊外庭中有一口青铜兽足大鼎。这种鼎他在礼部经手无数,只粗略一眼便知是朝廷对姜越大小战功的歌颂嘉奖。继续走至转角,右手廊侧竟开一道勾花洞门,看出去照面便是座三壁扒门的歇山抱厦,像是一樽放置在肃穆佛掌上精巧玲珑的精雕华盏,盏内还燃着长明宝灯。

抱厦内的幽莹灯火从尽数洞开的门窗中倾泻而出,显得明亮而温暖,几乎是姜越这清宁肃静的幽深王府中唯一的一处暖色,置于此间,直如一篝大寒冰雪中永不熄灭的火,或一颗佛卧深山却永不止跳的心。远观其里,正有座金玉雕镂的神龛,此时虽瞧不清龛内供奉的神位字迹,可据周遭的威严装点与堂皇规制,裴钧却也不难猜出那所奉何人。

“裴大人,这边。”

裴钧一怔回神,这才发觉自己竟忘了前行。抬起头,见姜越正孑然立于七八步外的另一扇屏门前,此时英挺眉眼柔和在月色里,见他没有跟上,正半分不急地含笑等着他过去。

裴钧连赶数步走至姜越身旁,待二人再次一前一后了,便轻声一叹:“王爷是个有心人。永顺爷仙驾已去十数载,若在天有知王爷尽孝至此,必然常感欣慰。”

“孤何尝尽什么孝。”姜越一言的尾音消弭在出口的一捧淡淡白气里,此时并未回头,只是再常然不过道:“故人先去,那些不过是尚存于世的人……唯独能做的罢了。”

姜越是永顺皇帝的第七个儿子,也是最小的儿子。他生于永顺三十二年,比裴钧还尚早一年。其父永顺帝在位时日长久,因治世有道、明领贤臣,曾带给天下二十余载的空前盛世,在那个歌舞升平、举国安泰的年代里,就连皇族都是枝繁叶茂、花草同盛的。

早在姜越出生之前,永顺帝膝下就已有六子五女,尔后继承大宝却体弱早逝的先皇肃宁帝姜赸是他的长兄,在肃宁帝仙逝后,他便是当今皇上元光帝姜湛头上最年轻的一位嫡亲皇叔,虽算起来已与裴钧的父亲同辈,可永顺帝薨殁时,姜越却不过是个十一二岁的少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