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世纪下半叶,为了追逐香料贸易的暴利,荷兰把手伸到了爪哇岛,从而开始了对印尼长达300多年的统治。实施殖民统治的正是荷属东印度公司。
荷属东印度公司是荷兰于1602年建立的具有国家职能、向东方进行殖民掠夺和垄断东方贸易的商业公司,荷文原文为vereenigde-oostindische-pagnie,简称voc,翻译成中文,全称为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它是世界上第一家跨国公司、第一个发行股票的公司,也是世界上第一个特大公司,可以自组佣兵、发行货币,并被获准与其他国家定立正式条约,并对该地实行殖民与统治的权力。政府对该公司持有股份,每年给政府分红18%,有为战争支持薪水、与外国签订条约、铸造货币、建立殖民地等权利,在近200年的时间里,在世界贸易中有重要影响力。
舰队进入爪哇岛海域后,普特曼斯主动求见威廉,请求让他作为联络人先行进入巴达维亚,转告夏天南的意见。
威廉起初不同意,“你确定不是借机逃回巴达维亚?当我是傻子吗?”
普特曼斯诚恳地说:“我现在只是一个没有收到正式解职通知的前大员行政长官,连作为人质的价值都没有——如果公司评议会同意了你们的要求,肯定不是因为顾虑我的安全。为什么不把我放了去试一试呢,说不定我能说服评议会成员和总督本人,避免本不需要出现的战争和冲突呢?作为公司的一员,我并不希望在毫无把握的情况下与你率领的舰队发生冲突。”
威廉想了想,的确如此,让普特曼斯先行返回巴达维亚,能够在他的协助下达到此行目的自然最好,就算他是为了找借口脱身,对自己也没什么损失,无非是把马尼拉的戏码再上演一次而已——虽然巴达维亚的防御力量显然要比马尼拉强,但对于琼州营舰队来说,也不过是增加了一点难度而已。
于是,普特曼斯乘坐小船登陆,亮明自己的身份后,很顺利地得到了总督的接见。
野心勃勃的燕·彼德尔斯逊·昆是荷兰东印度公司第三任总督,正是他为荷兰东方商业殖民帝国奠定了牢固的基础。巴达维亚城正是在他的率领下袭击和驱赶了万丹军队后建立起来的荷兰东印度公司大帝国的总部,是荷兰统治爪哇以至整个东印度群岛殖民地的政治基础。
普特曼斯大员行政长官的委任书是昆签发的,自然认识这名部下。在光线昏暗的总督府内,昆颇为严厉地看着普特曼斯,质问道:“从大员商馆送来的信中说,你在与郑一官的战争中失踪了,也有人说你被俘了,几个月后你却突然出现在巴达维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大员商馆长时间处于无人领导的空白期?你必须给我一个交代,否则我很难向评议会解释。”
普特曼斯苦涩地回答:“总督先生,我的解释已经不重要了,恐怕大员商馆关闭就在眼前了,就算你免去我的职务,也不必再派遣下一任行政长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