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red明显是第一次讲课,并不熟练。语速有些快,但是他很耐心,带着大家写语句,一定要让所有人跟上。
周诺一边听课一边研究他的脚本,忽然觉得这个学长或许没有表面上那么严肃。比如他定义了一个function叫pop song,屏幕上就会出现britney spears的歌词;比如他讲if结构时的例子是怎样混进酒吧,首先你可以大于21岁,光明正大的进去,如果像在座的各位一样,并不到21岁,你可以凭借假身份证,再剩下的就只能多等几年;又比如他print的第一个语句不是国际惯例的hello world,而是“python is the bestnguage!”。
他在努力地让商科生们学着接受程序语言,尽量地让课堂不那么枯燥。周诺向来很喜欢暗中观察形形色色的人,她原本觉得jared这样的人学习太过优秀,难免会有些高傲,又总是穿西装,一定是个古板无趣的人。可是每堂课上,尽管他只是讲课带他们练习,她却总能从那些生活化的例子里窥见他的兴趣爱好。
她觉得自己像是个上课时偷偷地给老师画像的小孩,瞥一眼就急忙添几笔,趁着上课的时候一点点在描摹老师的样子,她从他的课件里悄悄地总结着,他最喜欢的电影是魔戒,最喜欢的作者也是托尔金;如果冰与火之歌完结,他可以考虑给马丁大爷一个并列第一;他应该很喜欢喝酒吧,每节课的代码里都有各种酒的名字,从啤酒到红酒到烈酒……
周诺除了每周的workshop和写代码时遇到困难的邮件沟通,与jared没有什么任何交集。她能感觉到自己对他的好感,可是她也不清楚,是不是因为之前在华人圈子里受了伤害,突然出现一个“正常”的男生,她就心生感激,又或者她只是“慕强”,对优秀又性格不错的人的崇拜罢了。
更何况jared对她与对其他同学无异,正常地回答她的提问,礼貌,又很疏离。
就当做一场突如其来又无疾而终的心动吧,趁还没彻底沦陷,早日脱身。
在这后半个学期里,周诺逐渐全身心投入学习,一开始她只是为了给jared发邮件提问而研究代码,在习惯了和jared的邮件沟通后。她尝试把这个方法运用到别的课程里,自己思考不出来的地方不再混过去,而是主动向ta求助。慢慢地她也喜欢上了和不同的ta、教授讨论问题。她认真地规划了每门课教授的office hour,争取每次都能讨论自己感兴趣的话题。
她从来都不是个学霸,以前的所有努力都是乖乖女对家里安排的服从。可是当她自己有机会和行业里最顶尖的人讨论感兴趣的话题时,学习一下子变得有了意义。说是逃避和同学的社交也好,发现了自己的兴趣爱好也罢,她终于忙碌了起来,彻彻底底走出学期初的低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