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节(1 / 2)

江山尽风流 莫西凡 2514 字 10小时前

“帝家满门,玄凌要求不高,东离秋家也该陪个满门才是,帝家当年是九黎功勋世家,秋家乃东离将门之家,如此,表面上总算说得过去。”玄凌这么说,是料定东离不会以秋家满门来抵债。

秋家掌东离一半兵权,当年让人家少年郎背进离乡去当细作,现在又拿秋家家主平息九黎之怒。

如果再要用秋家一家满门的命来换两国邦交稳固,那秋家除非是泥捏的,否则,是绝忍不下去的,东离这个时候不想自掘坟墓,哪怕硬撑着也不会拿秋家一门的命来尝还,所以,只能另辟蹊径了。

总要折点什么让他们为难为难。

“甚合孤意,来人,执笔,至东离国,此事,除非秋家满门之命,否则九黎绝不会善罢甘休。”说完之后,望着玄凌又是一句,“速传旨函谷关、天狼关、日夜着甲以待,兵部粮草准备,若东离拒我九黎之要求,兵压其境!”

她与他,果然心意相通,这样的人,他上哪再找一个去。

东离必不会答应,如今东离的朝局容不得他们硬气,总的付出点代价让九黎占些便宜。

至于什么便宜,到时候她看上东离什么,他帮她取来就是。

这是东离欠她的,也是天家欠她的。

第274章 纵马轻歌调戏少年郎(3更)

以一国之力,博一人一笑。

大殿上发生的事,很快就各种版本传了出去,先是帝家真相让人瞠目乍舌,再是帝家不再属九黎之事让人一时无法接受,再是大殿之上,圣上对帝玄凌的一番近乎于昭告天下的示意,让人津津乐道。

“天机,这个九黎圣上竟是如此不要脸的人,大庭广众之下,竟做出如此不当之举,美色误国啊,美色误国啊。”

驿馆内,已到了帝都好些天的轩辕六皇子,听的外面的热闹,一脸愤愤不平,灼灼其词的样子,好像帝玄凌与他有多大干系似的。

“东离这一次,必是要有所损失了。”天机捧着茶,两人说的好像不是一件事,压根不在一条线上。

“那也是活该,又是细作,又这般卑鄙算计人家一家,不是…我不是说这个!”重点,重点不对!

“六皇子要说什么?九黎圣上所作所为吗?他做了该做的。”天机抿了口茶。

某皇子不干了,“什么叫他做了该做的,那是他该做的吗?堂堂一国之君,大殿之上,就差没公然调戏了。”

天机不予理会,九黎圣上做了一个男人该做的,做了一国之君该做的,没什么不妥。

“不过,这九黎天家也是没长脑子啊,帝家这样的大族,对九黎社稷有益无害,真是应了那句话,坐江山的多半都是疑神疑鬼的,生怕被人抢了他的一样。”燕飘零想起了轩辕如今的局势,其实都一样,权力的漩涡内,哪里没点腌渍事。

天机放下杯子,神色平静,“自古,功高震主不得好下场的比比皆是,自有它的道理,六皇子还是别想这些了,想想,咱们来帝都也有数日了,若是不打算按原来的想法借引九黎之水,就可辞行了。”

既然说到正事,燕飘零也只能正经几分,“本皇子决定了,与那女人做那笔交易,这也开春了,咱们是该辞行了。”去那女人说的桃花庄会一会,他可是期待已久。

“皇子决定了?”这可不是一笔小买卖,云梦泽虽然是一片汪泽,被称为罪恶之城,可到底是国土,他要做下这交易,也的下一番功夫。

燕飘零正经不过片刻,朝着天机眨了眨眼,“决定了,这一次,人家可是答应我单独赏春。”错过了冬雪,这春色总算是补上了。

对某皇子的眉眼,天机表示不受,依旧淡定饮茶。

“天机,人生苦短,别这般无趣,别忘了,咱们的赌约,如今,帝玄凌可不再是九黎臣民,本公子这撬棍都准备好了,这一趟出使,若是能将美人顺道带回轩辕,岂不是大美!”

“六皇子请便。”前提是,他的有这个本事,恐怕他的撬棍,最后是用来砸自己的。

帝家案子的昭告一出,帝都城一片沸沸扬扬,有的为帝家不值,有的为帝家惋惜,总之,说什么的都有,帝玄凌请求离九黎,这帝府往后可能就不叫帝府了。

“小姐,东西都准备的差不多了,已经陆陆续续送走了不少,咱们在庄子上待多久?我看看要留多少东西。”那个要搬去的地方,他还没去过,只听老常说,是个极不错的地方。

春光明媚,适宜出行。

玄凌退去了厚重的衣袍,人也看着精神了些,尽管脸色依旧白皙,可一双眼睛看着多了些生气。

或许是因为春天总是让人感觉生机勃勃吧,连玄凌也忍不住被感染了。

“小姐,我扶您上马车。”帝简最是兴奋,这帝都城什么都好,吃的穿的玩的用的,什么都好,可就是让人觉得不舒服。

玄凌搭着帝简的手,回身看了看,这帝府如今已是一座空府了,她帝玄凌不孝,可这帝府,既是天家当初赐的,还回去就是。

天家的恩惠,帝家消受不起,往后若是为帝家更盛,免不得要动九黎的东西,到时候,别怪别说她忘恩负义,天家赐给帝家的,她都悉数还回去了。

将来,她会为帝家,建一个自己的帝府,不需要任何人赐予。

“去庄子上看看再说吧,春暖花开,若是舒坦,就呆带些时日不打紧。马上春耕了,咱也农忙去。”老常一旁接了金如放的话,离开这帝都也好。

玄凌回过头,看向西南方向,外祖父、母后,你们且先等等,等找到那幕后之人,解了玄凌心中疑惑,帝家之事才算真正了结,到时候,一定带你们去一个青山环绕,绿水长流的好地方。

“走!”玄凌一个字,整队出发。

“好嘞!”金如放咧开嘴喊了一声。

玄凌刚踏上马车,又似是想起什么,“小金子,牵马来。”

“马…。”“小姐要骑马?”金如放不确定的又问了句,小姐这弱不经风的样子,能骑马吗?她会吗?

“小金子,你不知道吧,小姐的马术,是这个!今日没什么风,小姐想骑马,那就骑马吧。”帝简乐呵呵的扶着玄凌,朝金如放竖起大拇指,骑马好,可以一路看热闹。

晨曦无奈摇头,“只能骑一段路,虽然无风,可这到庄子上还是有一段路程,你许久没骑马,怕受不住。”

听着这啰嗦,玄凌连忙点头,“知道。”扭身朝老常使了个眼色,“老常,咱当初可是说过,待到春暖花开,与少年郎一起踏春寻芳去。”

老常捏着胡子哈哈一笑,他走南闯北的,骑马也没问题,“家主,可嫌弃我这老头子扫兴?”

身边可不都是美男子?老常这夹在中间,确实有些煞风景,玄凌煞有其事的点头,指了指马车,“老人家还是坐马车稳妥。”

“哈哈哈哈。你们听到没,家主嫌我老头子碍眼了,你们还不快挡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