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薇也不是拘泥做作之辈,闻言,爽快的叫了一声:“霍大哥!”
霍渊这才笑着点了点头,接着说了下去。
“我给薇儿举荐的这个人,乃是我在汴州参行里司徒掌柜的义子,名唤司徒长歌,此人年纪虽轻,只有二十一岁,但却是难得的精明干练,沉稳持重,又自幼跟在司徒掌柜的身边,练就了一副与他父亲不相上下的好本事,我正想着,要将他调到京城的参行里做个大掌柜,不想薇儿妹妹开了口,我便只好割爱了。
采薇一听,喜出望外,合掌连连拜谢:“如此,薇儿就多谢霍大哥割爱了!”
霍渊看着她那副俏皮的样子,忍不住笑道:“你都叫我霍大哥了,我这做哥哥的,在妹妹面前,又怎能不割爱?可巧我这几天要到汴州去一趟,若是薇儿妹妹得空,我便带你一同去,见见那位司徒少掌柜,顺便到参行去看看,实地勘察一下,也是有益处的。”
采薇一听,当即垮下脸来。她当然想去,显得不得了,但她现在身处封建的古代旧社会,就算她的父母开明,也绝没有开明到可以放心她一个女儿家,单独和一个外男去几百里之外的地方。
所以,霍渊的提议,根本行不通。
思及于此,她沮丧的说:“我倒是想去,可我爹娘怎会答应呢?哎——”
霍渊听了,遗憾的说:“如此,真是太可惜了!”
采薇也觉得可惜,深深的懊恼起来,懊恼了一会儿,脑中忽然灵光一闪,复又欢喜起来。
“不知霍大哥打算什么时候出发?什么时候到?住在哪里?打算住多久?”
霍渊说:“我原本是打算今天就走的,但因昨日中了毒,所以只得修养几日再走,大约是二十八早上出发,二十九的晚上既可到达,我在汴州府有宅子,就住在我的宅子里,住到十五,过了上元灯节,便从汴州直接取路回京城去!”
“哦,这样啊!”
采薇咬唇,笑眯眯的点了点头,眼中精光闪烁。
“虽然我不能与霍大哥同行了,但没准儿,我会去突然拜访噢!”
霍渊看着她小狐狸似的狡黠模样,笑了笑,眼神柔和,却并未当真。
他当然希望她能来拜访,只要一想到要和她分开那么久,没等离开,他就已经开始思念她了!然而,汴州距此处三百余里,穆秀才夫妇怎么可能放心她去?就算他们放心,他也不放心啊!
然而此时
采薇已经对汴州之行做好了打算,虽然汴州离榆树县足有数百里,但对于白毛虎来说,不过是三五个小时的路程,她可以趁着夜间去,白天在汴州府里见她的司徒掌柜,考察参行的事宜,到了晚上,在趁着天黑赶回来!
想到这儿,她感到既刺激,又开心,对未来的汴州之旅开始期待起来,还向霍渊打听了一些汴州的风土人情……
华丽的马车缓缓的走在县城的石板路上,马蹄儿踏着石板‘哒哒’作响,采薇和霍渊相谈甚欢,根本没有留意马车的去向,直到车夫“吁——”了一声发,停下车来,她才想起过问。
“我们这是到哪了?”
车夫撩起车帘儿,毕恭毕敬的说:“公子,徐记成衣到了,请公子下车。”
采薇‘咦’了一声:“霍大哥,你要买衣服?”
这会儿,霍渊穿着一件名贵的天青色绣水纹的纬锦长袍,腰缠玉带,发束金冠,衬得他丰神俊朗,风度翩然。
霍渊笑道:“不是我,是你。”
“我?”
采薇指了指自己,有些茫然。
这时,霍渊忽然俯身,一把握住她的手腕儿。
采薇吓了一跳,刚要躲闪,却见霍渊已经抬起她的胳膊,指着她腋下的一片不太明显的干固了的血迹,说:“昨日出于无奈,唐突了薇儿妹妹,将妹妹从李府中抱出,只是手上的血迹不慎染在妹妹的衣服上,脏了妹妹的衣服,今日特地来此,为妹妹买身新衣,还望薇儿妹妹不要嫌弃才好。”
薇儿抬起胳膊,看了看腋下的那片黑红,又想到昨日他受的那些痛苦煎熬,不觉有些感动,轻声说:“霍大哥有心了,您救了我,我还没想着怎么报答您呢,反倒让您惦记着为我买衣裳,真是让薇儿惭愧。”
霍渊笑道:“妹妹既叫我一声大哥,大哥的给妹妹买几件衣裳,也是天经地义的事,何必说这些客套话,倒显得咱们分生了!”
采薇点点头,站了起来:“如此,薇儿恭敬不如从命了。”
说完,和霍渊一前一后的下了马车,直奔徐记成衣去了。
……
霍家的马车后,一辆黑绸的马车也停了下来。
车里
静谧,空气冷凝,美若妖孽的男子,阴沉着脸,倚卧在黑色的墨狐皮椅中,从那窗帘的缝隙,冷冷的向外看去。
黑色的阴影将他隐匿在车中。就像被曼珠沙华围绕的妖兽,阴冷的看着消失在徐继成衣门口的那道倩影。
“落雪——”
他慵懒开口。
“是,主人!”
冷面的绿衣女子忽然出现,跪伏在车前。
“去,把她给我弄过来!”
车里的声音平静,没有一丝波澜,辨不出说话人的情绪。
只有追风和追月这样从小就呆在主子身边的人,才能察觉出——主人生气了!
☆、第九十四章 被掳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