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乞丐握了握拳头,眼睛里露出了心疼的神色,对那女孩儿说:“丹朱,等姐姐把伤口包扎了,就出去找工作,等姐姐找到工作,就能给你也买肉包子吃了!”
丹朱咬着嘴唇低下头,小声说:“咱们是蒙奴人,不会有人用咱们的,姐姐不是找了好多天的工作吗?哪有人肯雇咱们呢?”
女乞丐被妹妹一说,难过的低下头来,半晌才抬起头,目光灼灼的说:“丹朱,别难过,姐姐一会儿接着出去乞讨,没准儿能碰到个好心的,给姐姐几文钱,姐姐就能给你买包子吃了。”
“姐姐这些天也没讨到吃的,还经常挨打,不如咱俩还到郊外挖野菜吃吧…。”
丹朱抠着手指头,神色黯然的说。
女乞丐没话了,默默的坐在椅子上,不大的眼睛里似乎又湿了。
“五百文——”
采薇看着那对姐妹,“每人每月给你们五百文,做我的丫鬟,你们可愿意?”
女乞丐一听,当即激动得站了起来,大声问:“小姐说的是真的吗?您可不能骗我们啊?”
采薇拿出一块儿大约两三钱重的碎银子,放在了案子上,说:“带你妹妹去吃顿好的,然后找个地方洗个澡,再每人买身干净的衣裳,收拾好了,到‘聚福门’客栈找我。”
“是,小姐!”
女乞丐激动的跪了下来,发誓似的大声说:“顿珠和丹朱一定好好服侍小姐,把小姐当成祖先一样伺候。”说完,对采薇使劲儿的磕下头去。
“哎,不——”
‘用’字没等说出口,顿珠的头已经重重的磕在了地上,‘砰’的一声,正好撞在了刚包扎好的伤口上,疼得她‘哎呦’一声,龇牙咧嘴,惹得医馆里的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顿珠自己也‘嘿嘿嘿’的笑着,不好意思的抓了抓头皮,起身领着丹朱走了。
“姐姐,你这个新丫鬟好像有点儿缺心眼儿!”狗蛋儿人小鬼大的说。
采薇点了点他的小鼻子,说:“做丫鬟的,却不缺心眼儿不重要,重要的是忠不忠心,若是用个长了一肚子的坏心眼儿的,还不如用个忠心的缺心眼儿的!”
“那姐姐怎么知道她是忠是奸呢?”
“直觉!”采薇指了指自己的胸口说。
其实,对于顿珠和丹朱的身份,采薇心里也有疑惑,顿珠和丹朱虽然相貌很普通,但都长的很白嫩,手指也不粗糙,一见便知不是那种穷人家出来的,可既然不是穷人家出来的,为什么要跑到大晋来讨饭,挨打、挨饿呢,为什么情愿过这样颠沛流离的日子,也不愿意回到岭北去呢?
但是,尽管有这些疑问,采薇也没有怀疑她们,她也相信,顿珠姐妹一定是有说不出的苦衷,绝不是其他的什么!
采薇一早就让鹦哥给南宫逸送信,约请他中午来客栈一起吃午饭,算是给他的一个惊喜,算算时间,人应该已经在来到路上了,采薇急着回去做饭,就起身和狗蛋儿爷俩告了别,临分手前,还掏出三四两碎银子给他们,让他们留着度日用。
南宫逸自从离开京城,这段日子一直在军中,既要忙着行军赶路,又要四处筹措粮草,吃住都和士兵们在一处,一定没少吃苦。这些苦若要放在别人身上,或许算不得什么,但他自幼养尊处优惯了的,这些苦一定让他很难熬!
所以,采薇决定给他好好的补一补,至少在去岭北前,让他好好的吃一顿。
……
与此同时
京城的皇家猎场里,守卫京城的御林军军士们,正弯着腰在山林中全神贯注的搜索着,不敢有一丝纰漏。
皇上有旨,让他们仔细搜索安乐公主或是那只吊睛白毛巨虎的下落,若那队有遗漏,一经查出,诛九族。
事关自己家族的生死存亡,士兵们岂敢懈怠,都打叠起十二分精神来寻找着,连一个草窝、一个石头缝儿不敢落下,唯恐落下了什么,给家里招来灭顶之灾。
“哎,你们找到线索了吗?”
“还没有,你们那组呢?”
“也没有!”
“哎!”
士兵们叹着气,无奈的继续搜寻着。
两天了,大家搜索了两天了,吃住都在山上,整个人都快被蚊子给吃了,却连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查到,大家都心明镜似的,安乐公主早就不在了,没准儿连骨头渣子都被那巨虎给嚼碎吃了,又让他们到哪去找线索呢?
可惜,没有人能听到他们的心声,大晋国统治者的情绪,都集中在了怎样灭辽丹王子的怒火上,辽丹的王子说搜山就搜山,说悬赏便悬赏,只要能让这位萨克努王子满意,就算他提出把猎场平了,想必皇上也能答应!
不过,也不怪这位辽丹王子生气,像安乐公主那么美的未婚妻说没就没了,换做是哪个男人都会不自在的,虽说皇上已经下旨,将本朝的嫡公主朝阳公主嫁给了他,可他全然不把这位嫡公主放在心上,依旧是每天都守在山上,和士兵们一起搜索安乐公主的下落。
山巅
萨克努望着上下蚂蚁般忙碌着的士兵,阴沉着脸,不出一声。一个近侍走近来,陪着小心说:“主人,大晋的太子殿下来了,想要见见您。”
“不见!让他滚——”
萨克努的声音冷的像冰山上的寒冰,让人不寒而栗。
侍卫瑟缩了一下,小心翼翼的接着说:“可是,主子,太子说,事关朝阳公主与您和亲之事,恐怕……有变……”
“呵,她休想!”
萨克努扯开嘴角,残忍的笑说:“如非她死了,否则,就只能嫁给我,我会好好——疼、她、的!”
后面的几个字,他说的咬牙切齿,脸上露出狰狞的笑意。
“呃,是,属下这就去回了大晋的太子!”
侍卫站起身,弓着身子向后面退去。
“慢着!”
萨克努忽然出声:“让他过来吧,我倒要看看,那个贱人还有什么鬼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