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拧起眉头,与他对视中,思考。
忽然,她舒展开眉间,打个响指。
推开一间酒吧的门,灯光是琥珀色,几乎都是外国人,怀疑身处异国,气氛俏皮。
唯一的聚光灯下,是一位拉美女歌手,她性感的嘴唇贴着麦克,正在唱the marvelettes乐队的《please mr. postman》。
她拉起顾崇远的手腕,带他穿过层层的人,游到舞池。
她松开他,在节奏里摇摆身体,晃动细长的胳膊,米白吊带衫裹住她单薄线条,露出扁扁的腰,发尾轻扫肩颈的雪白皮肤。
她跟着唱出,“why don't you check it and see one more time for me……”
卓楚悦又喝下好几杯酒,从洗手间出来,每一步都像踩在棉花上。
看见一位身材婀娜的女人,在搭讪顾崇远。事出有因,周围男人都散发出如鱼得水的浓烈荷尔蒙,只有他是清爽的微风,稀有动物。
顾崇远见她走来,下巴扬向她,“我女朋友。”
卓楚悦缓缓坐下,真把自己当成他的女朋友一样,盯住面前的女人,再飘向他。
他摇摇头,装傻说,“不认识,也许是想请我们喝酒。”
女人耸耸肩,转身离开。
卓楚悦趴在吧台上,不敢再喝一口酒精,她会彻底失去意识,顾崇远一定会安全送她到家,她是怕自己烦到他。
其他的情况,她都不担心。
那么像梁明轩的人,不会趁人之危。
没有拉上窗帘,日光照满屋子,卓楚悦睁开眼睛有一会,自沙发里坐起来,脑子糊成一团,呆呆望住明亮的地板。
凌晨四点多的时候,顾崇远把她架回来,她实在太困了,往沙发一躺,扯上毯子盖住自己,昏睡下去。
她佩服自己,脸上的妆没有卸,衣服没有换,连牛仔裤都没有脱下,浑身不舒服,还能睡得着。
听见手机嗡嗡响,她掀开毯子摸到自己的手机,是没有动静的,见鬼。
刚觉得惊悚,就发现茶几下,还有一只陌生的手机,声音来自它。
来电人——罗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