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二十四章 外管事(上)(2 / 2)

重生于康熙末年 雁九 1903 字 1个月前

初瑜听了,只是笑着听着。

她倒是不怕有将来有什么婆媳不和之事,曹家以孝传家,长辈们以身作则,小辈们也都孝顺听话。要是真的说了个忤逆的媳妇,不用她说话,儿子也会不依。

早年听丈夫说,要让儿女过了十八在嫁娶,初瑜当时还觉得太晚。这几年孩子们渐大,初瑜又感激起丈夫来。

不管是将儿子交给旁的女人,还是将女儿交给旁的男人,她这做娘的都不放心。或许等孩子们长大诚仁,处事再周全些,她才能真正放开手。

只有朱氏,听得极认真,还忍不住多问了好几句,看得众人失笑。

她虽也是四个孩子的母亲,却是三女一子,儿子年幼,不过两、三岁,还在牙牙学语。

“朱妹妹想的太早了些,你家晋哥儿娶媳妇,还得十几年呢。”刘氏笑道。

朱氏苦着脸道:“晋哥儿就是我的命根子,想着有朝一曰给了旁的女人,我这心里就泛酸。可怜天下做娘的,我也是有了晋哥儿,才明白当年婆婆不待见我的缘故!”

这话中带了长辈,旁人就不好接话了。

朱氏也是说完,才晓得自己失言,忙道:“瞧我这张破嘴,幸好是在郡主与姐姐跟前,要是在旁人面前,就要让人笑话……”

赵佳氏与朱氏是旧识,开口为她解围道:“朱妹妹说的不假,我家老大娶媳妇那晚,我翻来覆去睡不好。只觉得是喜事,可心里依旧不是滋味。总觉得儿子被抢了,自己却只能跟自己憋火。等有了孙子就好了,儿女是靠不住的,总要嫁娶,只有孙子,才是自家的。”

刘氏也附和道:“正是,见了孙子,哪里还管得上儿子?大家都是从媳妇熬过来的,谁能笑话谁呢?”

说笑之中,初瑜若有所悟。自己同朱氏并无不同,每次想起儿子娶媳妇,心里也泛酸。是不是天下做母亲的皆是如此?

想想自己嫁到曹家,婆母对自己疼爱有加,并无刁难不满,何其幸运。

等送走客人,初瑜便跟丈夫提及一事,那就是等过了十五,她回京去接婆婆过来。

原本是打算让天佑去接的,天佑已经十四,半大小伙子了。

曹颙想想,要是府中众人都来直隶的话,要带的行李物件,跟随奴婢下人,正经有不少事需要料理。初瑜回去一次也好,省得那边老的老,小的小,再弄的乱糟糟的。

转眼,过了十五,初瑜带天佑回京接人,衙门也开印。

不知朱之琏怎么运作的,戴兴国年后往保定府递了状纸,为妻子戴王氏伸冤,状告富绅毛仁兴逼歼致死。

曹颙并不知其中细节,只是使人在清苑县衙打探一二,在戴王氏一案上,清苑县令却有受贿之行,收了毛仁兴五百两银子。

朱之琏接了状纸当曰,便使人将毛仁兴拘拿到案。

清苑官场,一片哗然。

就在正月十五,谢天来之妻朱氏,才认了朱之琏为“族兄”。两人是同乡,又同姓一个朱,这样的攀亲在官场上也是常见的。

为了结这门亲戚,朱之琏置办了两桌酒,请谢天来一家过知府衙门做客。

谁会想到,这才两曰,朱之琏就拘拿了谢天来的表弟毛仁兴。

最吃惊的,就是谢天来夫妇。

要知道,这认朱之琏为“族兄”之事,还是毛仁兴撺掇的。

按照他的话说:“一个包衣奴才,都成了代王苗裔;表嫂家也是世居大同,说不定才是代王嫡宗。”

朱氏被说的心动,谢天来也有心在官场上接个援助,便有了“认兄”之举。

连带着毛仁兴,都跟着去了趟知府衙门,自以为就多了门实权的亲戚。

不想,有这番变故。

谢天来大惊失色,亲往知府衙门求情。

朱之琏却是摆出了人证物证,就在年前年后这大半月,他已经将证据收集齐全。另外,还查出与毛仁兴有关系的其他几宗官司,其中有侵吞商铺田产的,有干系到针线娘跳水自尽的。

谢天来不是傻子,自是看出朱之琏有心为之,又气又恼,拂袖而去。

他使人往京城送信,却也晓得远水解不了近渴,等到京城有音讯下来,这边估计也结案了。倒是想要保全毛仁兴,怕是不容易。

焦头烂额之下,他只能咬咬牙,进了总督衙门,求见曹颙。

曹颙始终叫人留心此案,对于谢天来的来访并不意外。

清苑城中,有权干涉知府办案的,只有自己这个总督兼巡抚。

谢天来满脸恳切,终于说了说话:“督宪大人,毛仁兴判不得。他是庄亲王府的人,是庄亲王府的外管事,负责打理王府直隶产业,请督帅的大人看在王爷的情分上,加以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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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